蜘蛛客社区 - 商盟推荐
您好,欢迎来到蜘蛛客社区!网站地图
首页 > 胶粘剂 > 资讯正文

安庆成型用冷压球团粘合剂成本低服务为先 万鼎科技公司

发布者:万鼎科技 发布时间:2024-05-16 09:49:38

安庆成型用冷压球团粘合剂成本低服务为先 万鼎科技公司[万鼎科技3b9cc24]内容:

型煤粘合剂(也称为型煤粘结剂、型煤粘接剂、型煤复合粘结剂等)是将煤粉等粉状的燃料粘合(结)、加固在一起的,利于成型成块的调和剂;成型后保证型煤具有特定的形状和性能的粉状或液态的型煤辅助原料;主要应用于型煤加工工艺中起到辅助作用。型煤粘合剂是决定型煤质量的关键辅助原料。

型煤粘合剂是无机物与多种有机化工原料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而成,加入粉煤迅速形成针网状结构,从而使型煤(煤球)具有很高的冷、热机械强度和热稳定性;很高的防潮、防水性能和水浸强度;投入炉内燃烧值高,燃烧后热强度高,下落破碎率低,不含灰,无污染,操作简单。

保定市万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型煤粘合剂、兰炭粉粘合剂、焦粉粘合剂。欢迎来电咨询。

保定市万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7年时间专注于型煤粘合剂的研究。供应煤球粘合剂,洁净型煤粘合剂,煤型煤粘合剂,高硫型煤压球粘合剂。欢迎来电咨询。  

烧烤炭又名机制炭、薪棒、人造炭、再生炭、清洁炭,是以木质碎料高温压制而成,密度较高,质地较硬,不易碎。其主要优点是易运输,,燃烧时间长,无炸裂现象。 主要缺点是不易点燃,燃烧后的灰烬多。

木碳为原木经碳窑烧制而成,主要优点是易点燃,燃烧时火力大,温度高,燃烧后灰烬较少。主要缺点:可能存在没有完全烧透的情况,因此会产生一点点烟,不是硬质灌木烧制的木碳,因碳质酥松里面存在大量空气,燃烧时会有炸裂的现象,运输时易压碎。

近年来而制造的烧烤炭 ,由木炭粉,焦炭粉,煤粉,粘结剂混合制成,由于采用了锯末、木悄、刨花、碎劈柴等废料,因此制造成本低,节约木材。使用时,具有点火容易,上火快,火焰高,热量大,不需用拨火筒,烟灰少、燃烧时间长等优点。

但是,目前,国内用粘结剂制造的烧烤炭 ,由于冷热强度低,在运输过程中、搬运时容易破碎;由于防水性差,遭水淋或水泡后,没有强度,给型煤的贮存和运输带来困难, 由于粘结剂用聚乙烯醇等树脂,使烧烤炭的成本高,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不高,在民用上、工业上难以推广。

高强度低成本防水无味新型烧烤炭粘合剂,是一种固体烧烤炭粘合剂,所制成的烧烤炭不但成本低、防水性能好,而且强度高、使用时无污染。经检测结果令人:

一、粘结剂的优点(Q/KJMH001—2006标准)

1、使用方便:直接按比例将兰碳或石油焦、粘结剂、水混合即可成型,1吨可生产20-25吨焦粉球团;

2、性能优异:一次成型,成型率高达95-98%,湿球2米高下落不散,自然干燥或烘干均可,干燥后强度100kg/球、耐高温1000℃不散不粉,中不含镁、磷、铝、铁等化学成份,固定碳降低量小;

3、**支持,投资少:不用沥青、煤焦油作粘结剂,不需再建炼焦炭化窑炉,不需焦粉烘干,不需原料加热搅拌,整个生产过程没有污染,国家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

4、用途广泛:适于小高炉炼铁,冶金炉料、化工煤气、石生产原料等行业代替部分焦炭应用。

二、用于生产煤球粘合剂的特点:

1.用量:炭粉/炭棒/焦粉用量0.5-0.8%;

2.使用方便:可先和其他粉料混合均匀后再加水搅拌,也可先溶解于水做成胶液后再加其他粉料搅拌;

3.不增加任何灰分,不降低热值,不阻燃(有助燃作用);粘结力强,成型效果好,外观均匀美观;

4.绿色环保:主要原料是棉花,燃烧生成物为CO2,不产生其他有害气体和杂质,不影响产品品质,对人体安全无害,对环境友好。

5.缺点:粘结剂单价较高,客户需根据自身产品价值核算好综合使用成本。

适宜的水分波动范围是很小的,超出这个范围对混合料的成球会发生显著地影响,因而水分的波动范围应严格控制在±0.5%以内。国内许多烧结厂把一次混合的水分波动范围限制在±0.4%,而二次混合水分波动限制在±0.3%。掌握混合料水分还要考虑气象因素,冬天水分蒸发较少,水分可控制在下限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成型用冷压球团粘合剂成本低的万鼎科技于2024/5/16 9:49:38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zhizhuke.cn/qyzx/wandingkeji-2753518559.html

上一条:无缝钢管批发来电咨询「多图」

下一条:甘肃蜂巢帘材料服务至上「博特赛斯遮阳」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蜘蛛客社区立场。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附上出处及文章链接。

本页面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分类信息行业资讯对此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 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粤ICP备1020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