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火灾发生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立即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帮助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逃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1.应急转换时间
在火灾突发的情况下,如正常照明关断,人们极易引起恐慌。对于人员比较熟悉环境的一般场所,在几秒钟之内即产生逃生的本能反应,此时照明中断可能引起较大混乱;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特征和状态复杂,如商场、机场和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较长的地中断照明时间,必定会导致相互撞伤、踩伤等伤亡情况发生。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其它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2.蓄电池组初装容量
100m 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 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 min。
1.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采用垂直配灯方式;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2.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3.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 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它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邢台消防培训方案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4/3/28 15:32: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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