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赁无证的房屋致合同无效后,承租z人损失能否赔偿?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z人承租一商铺后发现是临时建筑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于是起诉合同无效,退还押金,赔偿损。法z院认定双方对合同无效各担责50%,判z决出租z人退还押金,赔偿一半损失。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杨承租与郭出租就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杨承租就此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z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z院予以支持。租赁合同无效且杨承租已搬离,故郭出租应当将收取的押金返还给杨承租。杨承租就此提出返还押金的诉z讼请求,法z院予以支持。
对于杨承租主张郭出租赔偿经济损失161482元的诉z讼请求,法z院原则上予以支持,但须在其中扣减杨承租因经营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的过错责任。上述过错责任比例,法z院酌情确定为50%。经核定,郭出租应当赔偿杨承租的经济损失数额为807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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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漏水起诉赔偿,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张静律师解答:谁主张谁举证,由原告负责举证。业主如无证据证明漏水原因,也可申请法z院鉴定,如鉴定出来是谁就由谁赔偿,如鉴定不出来,则可能驳回原告诉求。
判z决书节选:
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本案系崔某提起诉z讼而引发,依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崔某应对自己提出的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现其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由其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关于鉴定的问题。法z院为查明漏水事故原因,先后委托三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均因受制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以及现场等原因,鉴定机构无法进行鉴定。故此,崔某未能完成举证责任,无法证明其事实主张,法z院不予支持其诉z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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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场租赁中能否以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主张合同无效?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如是房屋租赁合同,则没有房产证可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土地租赁纠纷中,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明则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本案属于租赁合同纠纷,鹰某公司与林某于2012年7月12日签订《租赁合同》及后续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约定鹰某公司将涉案场地出租给林某作为停车场及综合使用,鹰某公司与林某均无异议,法z院予以确认。涉案场地所在地块曾由鹰某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建设了9幢宿舍楼,建楼后剩余的空地即涉案场地尚未被收回,鹰某公司有权进行使用,故鹰某公司与林某签订的涉案场地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林某主张由于鹰某公司未办理涉案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明,从而提起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z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z院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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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店铺租赁合同纠纷的广州合拓于2024/5/23 11:14:2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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