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因道路施工或修地铁,承租z人能要求减少租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道路施工的确会影响路边商铺的经营。如下面这个案件,因道路施工承租z人要求每少5000租金,出租z人虽未书面同意但仍收了租金,后出租z人以承租z人擅自减少租金为由主张承租z人违约,法z院就不予支持。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高某、万某酒家是否应该向沙某厂支付减少的租金130000元及因擅自减少租金及逾期缴交租金而产生的滞纳金63280元的问题。由沙某厂提交的租金缴纳明细表可见,自2016年9月起至今,高某每月向沙某厂支付的租金为75000元,且从2017年10月起改由林某向沙某厂每月支付租金75000元。故高某、林某已向沙某厂按照75000元/月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已长达两年之久,已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交易习惯,且道路施工的确给高某、林某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高某、万某酒家方要求减少租金5000元亦符合事实常理,为此,法z院认为沙某厂已默认了该租金每少5000元的口头约定行为,高某、林某已交齐租金,要求滞纳金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z院对于沙某厂要求高某、万某酒家向沙某厂支付减少的租金130000元及因擅自减少租金及逾期缴交租金而产生的滞纳金63280元的诉z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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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纠纷中,租金交到什么时候?
张静律师解答:不管是合同无效还是解除,房屋的占有使用费(无效的情况下参照租金标准)都要支付到房屋交接之日止。所以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一定要及时交接房屋,不要盲目地以为对方违约就不用支付占有使用费,或不交房屋对方拿自己没办法,否则容易增加自己损失。
判z决书节选:
宋房东于2018年12月18日将涉案房屋交付张租客使用,张租客庭审时确认尚未移交给宋房东,应支付宋房东房屋占有使用费,宋房东主张张租客支付2019年6月1日起至反诉时止即2019年6月28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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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场重建起诉解除合同,承租z人能要求暂停履行租赁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重建工程的工程量和工期长短,一般无法暂停履行,只能解除合同。因为要求暂停履行租赁合同,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二审恢复履行租赁合同的时间不确定。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认为只能解除合同。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定某大厦需要续建导致案涉租赁合同事实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在某某大厦续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太某保健中心实际上是无法正常使用案涉场地进行经营的,根据太某保健中心提出的意见,其对此予以认可,但其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亦不必然要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可在某某大厦续建之后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对此,本院认为,太某保健中心的该项意见实际上要求暂时中止履行原租赁合同,但该项主张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二是缺乏事实基础,某某大厦的续建从现有相关规划批复来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建设工期不确定,即双方中止履行的期间不确定,且续建之后某某大厦的规模、经营等实际情况均会发生极大的变化,双方是否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太某保健中心要求不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待某某大厦续建后继续履行案涉租赁合同的主张缺乏依据,亦缺乏可行性,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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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z人因疫情影响,可否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张静律师解答:承租z人不可以随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z人经出租z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z人转租的,承租z人与出租z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z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z人未经出租z人同意转租的,出租z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不建议承租z人采用转租的方式,让第三人与出租z人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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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厂房租赁合同纠纷的广州合拓于2024/5/15 10:45:1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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