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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地址价格合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者:广州合拓 发布时间:2024-05-12 07:24:56

番禺区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地址价格合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承不再租赁商铺后,不办理交接手续会怎样?

  张静律师解答:一定要通知出,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可能无法证明自己搬出的时间,法z院会按照出所说的交接时间认定,期间即使未使用房屋也要支付租金。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汪某应向康某公司支付租金的问题。汪某主张其在2018年7月底已经搬出涉案商铺,康某公司实际控制了涉案商铺。但汪某并未与康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装修评估之前康某公司已经实际控制了涉案商铺。法z院于2019年1月31日见证康某公司使用电锯打开涉案房屋大门,因此认定康某公司于该日收回商铺并无明显不妥。在汪某逾期交租达到合同解除条件后,康某公司发出了解除协议通知书并及时提起了本案诉z讼,因此康某公司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损失扩大的行为,法z院认定汪某应向康某公司支付2018年6月4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租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能索赔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在于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用途,而租赁合同又明确约定房屋需符合用途,且承租z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也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则出租z人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导致营业执照的办理延迟,但终承租z人还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其双方起争议的原因并非是营业执照的办理,而是租金的增加,终法z院驳回承租z人要求出租z人赔偿的诉请。

判z决书节选:

关于维某酒店主张郑房东赔偿因涉案房屋未能办理营业执照而导致的实际租金损失、工人工资损失、经营利润损失的反诉请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z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z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根据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郑房东出租涉案房屋给维某酒店系用于开设酒店,并保证涉案房屋可供维某酒店用于酒店住宿、办公、餐饮、小商品零售等用途。而涉案房屋的登记用途首层为商场、传达室及储藏室,2-9层为办公,与上述约定的用途不一致。其次,根据维某酒店提供的证据,维某酒店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申请,目前未有证据证明其上述申请已获批准,且目前维某酒店已办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现有证据并未反映维某酒店在申请临时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后至本案诉z讼前,曾就涉案房屋未能办理经营酒店的相关证照一事向郑房东提出异议;而且,维某酒店此后亦办理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并将房屋用于公寓及餐饮经营至今。可见,即使维某酒店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涉案房屋,但维某酒店此后的行为亦表明其对涉案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一事不持异议。故维某酒店上述反诉请求依据不足,法z院对此不予支持。

广州出租z人违约,承租z人能要求赔偿商铺招牌和过期商品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招牌费用一般不支持,过期商铺费用如能提供正规单据可能获得支持。如下面这个判z决,法z院认为即使合同正常履行到期,招牌也要制作和拆除,所以不是合同解除必然产生的费用不支持。过期商品损失单是承租z人单方制作的,无法核实真伪,也未支持。

判z决书节选:

对于华某公司主张的招牌工程装修损失29069.1元,因华某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明确该项诉z讼请求中的招牌工程已由其拆除后搬离,故招牌工程并非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且华某公司确认已将其搬离,华某公司要求某医院赔偿其该项损失缺乏依据,法z院不予支持。对于华某公司主张空调冷链招牌拆卸等搬运费3900元,双方合同虽然是因某医院的违约行为而提前解除,但即使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华某公司亦需要对相关物品进行拆卸及搬运,故华某公司的该项诉z讼请求并非其因合同提前解除而需要额外支出的费用,华某公司要求某医院予以赔偿缺乏依据,法z院不予支持。对于华某公司主张的过期商品损失2190.4元,其仅提交了其自行制作的清单,并未提供实物予以佐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该过期商品损失确有发生,故法z院对华某公司的该项诉z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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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商铺后因消防验收被罚款,能要求出租z人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的原因,如果是出租z人的原因,就要赔偿,如果是承租z人自己的原因,出租z人就不用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商铺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的原因是疏散距离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这时无法通过装修来改变的,导致承租z人被罚款。终法z院支持赔偿罚款的一半。

判z决书节选:

至于韩某公司要求广州华某超市向其赔偿行政罚款损失30000元的诉请。由于该罚款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广州华某超市未能及时解决涉讼商铺消防问题、未能提供合格的商铺供韩某公司使用导致;另一方面是由于韩某公司在2013年8月已收悉番禺消防大队作出的消防审核意见书,清楚涉讼商铺存在消防问题,而在与广州华某超市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仍持续经营至2015年,导致于2015年4月15日受到行政处罚。因此,该罚款的产生,双方当事人均有责任,法z院酌情支持广州华某超市向韩某公司赔偿15000元罚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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