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火灾已成为经常,普遍地威胁经济 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灾害.尤其是近几年来,重特大火灾频频发生,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火灾原因已成为社会 关注的焦点.另外,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公律意识的提高,因火灾原因认定,鉴定引起的争议或案件时有发生,火灾原因鉴定工作的任务越来 越重.传统的经验型的火灾原因认定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下的火灾调查工作,而应该有科学,准确的技术手段
火灾造成的损失如何评估?
1、一般只能赔偿直接损失,你须提供因为此次火灾事故而损失物品的清单及相关证据,如有人员伤亡,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过错方的责任来确定赔偿数额,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的县级申报,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2、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
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财物已被损毁,无评估依据,实践中消防部门往往要出具一个火灾原因、责任及财产损失的结论报告,其对损失的评判主要是通过现场勘测清点和当事人自述,审判中,能否以报告中注明的损失作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款的规定:“火灾扑灭后,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说明消防机构在火灾发生后,有权核定火灾损失。“为了加强火灾统计管理工作。保障火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火灾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火灾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消防机构对火灾损失的核定只是一种国家的宏观统计行为。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火灾痕迹鉴定的安徽天正于2025/3/19 23:45:1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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