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作用的。
{化妆品功效}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第51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技术导则》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附录中举例评估香精时,提及符合国际日用香料协会(IFRA)要求,或符合我国日用香精标准(GB/T 22731-2017),或原料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化妆品功效}在国内,防晒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按注册制管理。防晒产品中的防晒剂能够阻挡或吸收来自阳光或其他来源的紫外线(Ultraviolet,UV),帮助减轻机体的紫外线损伤,如DNA损伤、蛋白质错误折叠、氧化应激、反应、皮肤老化松弛等,以及帮助减轻因紫外线应答而产生的皮肤黑化和色素沉着。
防晒产品主要以油、乳液、膏霜等剂型存在,部分粉状的彩妆产品也会在配方中添加一定的防晒剂成分达到防晒目的。近年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创新,市场上出现一类喷雾型防晒产品,因形式新颖、使用方便,受到消费者喜欢并日益流行。这类产品具有与喷雾特点相适应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使用方法也与一般的防晒产品不同,因此具有相对的产品属性和风险特点,值得讨论和关注。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防脱发功效评价机构的普林检测于2024/5/18 7:34:2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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