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 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一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mm~150,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图1a);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5)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6)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7)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
分段拆除高度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4)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检查与验收1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3) 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4) 达到设计高度后;5) 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6) 停用超过一个月。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1) 满足相关规定;2)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工地建筑钢管出租服务的顺佳钢管于2024/5/22 9:59:0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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