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村自建房行为发生纠纷时,通常将农村自建房行为界定为承揽合同或者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农村自建房行为中,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即可以认定为是雇佣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律师指出,上述因素只是区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般办法,在界定农村自建房合同关系时,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农村自建房屋
对于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的建设活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主要工作方式。也就是说,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是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的。为了解决农村自建房质量监管问题,有些地区制定出台农村自建房房屋质量管理办法,以立法形式加强农村自建房房屋质量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房屋质量长效管理机制;有些地区建立了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制,设立村镇建设工程管理监督管理员,负责农村自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些地区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把农村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纳入乡(镇)主要负责人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农村自建房屋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徽铭速于2024/5/9 8:04:1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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