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的流程:
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登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所需资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受理: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法定形式审查,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即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审查: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作出审查结论。
2、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准予许可的,制作《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送达:办理结果:准予许可的,出具《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放射诊疗许可证什么是《放射诊疗许可证》?
国家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实行放射诊疗许可制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的申请,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证明,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为机构开展安全合法放射诊疗活动的信用背书。
申请办理部门:
(一)开展放射、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注:因国家“放管服”政策的改革优化,目前申请办理的行政部门有变动,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个人剂量监测去哪里做比较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接触射线的工作人员应该在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的监测数据,是对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定级的重要依据。那么,个人剂量监测去哪里做比较好呢?
哪些机构可以做个人剂量监测呢?
只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机构均可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如各省、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
放射工作单位如果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须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一个专人负责个人剂量计的收、发、内部管理协调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终生保存。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ct防护性能检测的卓然辐射检测于2024/5/2 12:41:18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www.zhizhuke.cn/qyzx/jszrfsjc-2745821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