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1.1.3 无损检测人员
自行进行的无损检测项目,制造单位必须配备相应检测项目的无损检测Ⅱ级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项条件有规定的按照专项条件要求。
E2.1.1.4 焊工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满足产品制造需要,并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
E2.1.1.5 检验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产品检验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检验人员。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2.9 元件组合装置(注E-4)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注E-5)。
注E-4: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
注E-5: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不包括安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第六十一条 管道安装工程竣工后,安装单位及其无损检测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中的管道安装及其检测资料单独组卷,向管道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方技术负责人) 提交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并且由管道使用单位在管道使用寿命期内保存。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和格式参照附件 D;
(二) 管道安装竣工图,至少包括管道轴测图、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单等;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三) 承受内压的管道除本第(五)项要求外,系统中任何一处的液压试验压力均不低于 1.5 倍设计压力,当管道的设计温度高于试验温度时,试验压力不得低于公式
(1)的计算值,当 PT 在试验温度下产生超过管道材料屈服强度的应力时,应当将试验压力 PT 降至不超过屈服强度时的压力;
PT = 1.5P*S1/S2 式中:
PT——试验压力,MPa;
——设计压力,MPa;
S1——试验温度下管子的许用应力,MPa;
S2——设计温度下管子的许用应力,MPa;
当 S1/S2 大于 6.5 时,取 6.5。
(四) 承受外压的管道,其试验压力应当为设计内、外压差的 1.5 倍,并且不得低于 0.2MPa;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4/5/9 8:19:5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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