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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对方违约举证找律师承诺守信「广州合拓」

发布者:广州合拓 发布时间:2024-05-15 09:03:07

增城区对方违约举证找律师承诺守信「广州合拓」[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中介承诺买家垫z资赎契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除非有证据证明买家知情并同意,否则中介的承诺对买家不产生效力。如卖家坚持要买家垫z资赎契才过户,则构成根本违约。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林卖家与莫买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解除的违约责任认定问题。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莫买家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本次交易过户受理回执当天将150000元首期楼款支付给林卖家,无证据显示莫买家承诺提前支付150000元首期楼款用于赎契,至于中介公司与林卖家的协商内容,无证据证实莫买家对此知情并同意,故林卖家与中介公司的协商内容对莫买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林卖家主张莫买家未依约支付150000元首期楼款用于赎契构成违约,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超过后过户时间卖家就可以解除合同了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超过后过户时间卖家可以解除合同,才能解除。如果没有约定,且同时约定了延迟履行义务的,逾期10天才能解除合同,则还要再等10天才能书面发函解除合同。当然这10天可主张逾期履行的违约金。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张买家是否构成违约,本案合同关系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如前所述,与梁卖家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买受人主体系张买家。而依据梁卖家与张买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张买家应在取得银行同意贷z款通知书或相关意向回复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梁卖家共同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及支付首期款,该事项应当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如张买家付款逾期十日以上的,则梁卖家有权不向张买家出售涉案房屋。事实上,张买家一直未向梁卖家支付首期款,且直至2018年6月21日才以张某泽的名义取得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出具的《贷z款初审结果通知书》,导致双方事实上亦无法在2018年5月30日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张买家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梁卖家诉请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一系列买卖合同包括梁卖家与张某泽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约定,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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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网签合同内容与三方合同不一致,卖家能拒绝卖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三方合同一般会约定,其他合同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而网签合同一般只是为了用于网签,如有高贷的情况,则可能发生争议。如没有高贷的情况,只是对付款和过户时间与三方合同不一致,则应以三方合同为准。卖家不能仅以此类约定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买卖合同》已明确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正式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条款实际赋予了《补充协议》中“甲乙双方确户时间2017年3月25日前”的约定有高于梁买家、林卖家此后签订的《网签合同》中不一致条款的效力,无论《网签合同》约定双方过户的时间迟于2017年3月25日还是《网签合同》根本没有约定迟过户时间,林卖家都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要求梁买家在2017年3月25日前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此外,林卖家亦无证据证明其在梁买家签订《网签合同》后曾要求梁买家就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综上,林卖家以《网签合同》的内容与《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不一致拒绝签订《网签合同》进而拒绝履行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理据不足,已构成违约。林卖家作为违约方,无权要求梁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故就林卖家在本案中的诉z讼请求,法z院均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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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对方违约举证找律师的广州合拓于2024/5/15 9:03:0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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