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图示1】,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图示2】:
1建筑、旅馆、公寓、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图示】
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对于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2.1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全自动防火阀生产厂家的邦先环境科技于2025/7/4 12:06:2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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